专栏:医疗行业的专业经营者#

在当前医疗体系下,二甲双胍作为经典降糖药,其经济性值得关注:每片成本约10日元,按每日三片计算,月费用可控制在1000日元以内。然而在医保诊疗体系中,诊所医生需遵循官方制定的“医保诊疗点数”定价标准开药——此时二甲双胍必须以糖尿病治疗药物名义开具,若作为抗衰老药物使用则不符合医保规定。这与喜疗妥乳霜虽具皮肤保湿功效却不得在医保体系内以保湿剂名义处方的情况类似。需知医保体系作为由税收支撑的社会基础设施,其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既定规范。

另一方面,在自费诊疗领域,医疗机构拥有自主定价权。这一自由度也引发了业内关于合理定价的持续讨论。作为自费医疗机构的运营者,我们深知若完全参照医保点数定价,在计入人力、场地、库存管理等运营成本后,机构将难以持续经营。

面对这一现状,我认为存在两条清晰路径:

其一,推动将二甲双胍作为抗衰老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公共健康效益角度考量,甚至可探讨向特定年龄层公民普遍分发。若管理成本可控,实行免费发放亦具可行性。同理,让所有晚期患者使用5-脱氮黄素(TND1128)也具有相似逻辑——这些干预措施反而可能比传统医疗服务更有效地控制整体医疗支出。

其二,在自费诊疗领域开发复合型健康方案,如“二甲双胍+NMN”或“二甲双胍+5-脱氮黄素(TND1128)”等组合产品。通过科学配比形成协同效应,不仅能提升健康效益,也可通过产品整合降低单位销售与管理成本。

这些创新思路的形成,正是自费诊疗领域实践探索的成果。如第6章专栏所述,通过比较、类比与相对化的分析方法,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到:医保诊疗与自费诊疗本质上都是实现医疗价值的手段。医务工作者在坚守专业信念的同时,也应保持思维的开放与平衡。

若真正着眼于社会福祉与下一代健康,此类医疗资源配置的“实施策略”理应纳入医学教育体系。同时,我始终认为自己所持的“医疗观”需要接受公众检验——期待通过更广泛的社会讨论,聆听民意的回声。